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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侨联部门预算

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6年度无锡市侨联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第九次全国侨代会精神及侨联章程,本着“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群众性、涉外性、统战性、民间性”的特点,履行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块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吸引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注重提高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海外联系优势,积极促进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帮助了解国外投资环境,融入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着眼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加突出做好海外引才工作,了解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分布状况、回国或来华创新创业意愿,积极引荐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

  (2)教育归侨、侨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鼓励归侨、侨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艰苦奋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3)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侨联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界别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市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侨界在人大中的代表性和政协中的特点与优势。协助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界政协委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他们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做好服务。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

  (4)代表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利益,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落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兴业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全心全意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和做好侨联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亲情中华”等主题活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亲和力、影响力。

  (6)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与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加强海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形成外联工作制度。

  (7)发挥“侨中有台,台中有侨”和侨联组织群众性、民间性、统战性、涉外性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侨务对台工作。

  (8)根据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市侨联常委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监督、检查市(县)、区级侨联的贯彻执行情况。

  (9)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重视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侨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凝聚全市侨智侨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一是广泛宣传。向全市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宣传我市“十三五”发展的总体思路,教育引导全市侨界群众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是主动服务。发挥好侨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做好服务,引导侨资侨智把握好我国深化改革、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我市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机遇,促进侨界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侨资企业转型。

  三是动员侨力。立足“十三五”的新起点,充分发挥侨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在侨界支持创业、弘扬创新、鼓励创优,坚持用有效手段动员更多侨胞投身建设新无锡。

  (2)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独特优势,深化“两项主题”系列活动,团结动员侨胞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一是深化开展“创业中华”系列活动,配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我市对外经贸活动。发挥中国侨联“新侨回国创业(无锡)示范基地”优势,引导侨资侨智向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聚集。

  二是深化拓展“亲情中华”主题活动,开展好侨界宣传文化工作,组织“亲情中华”赴海外进行慰问侨胞演出,承办好“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项目,促进海外华文教育和侨界青少年交流,推动中华文化和吴地文化走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导中国声音、树立中国形象,增强中华文化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3)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三个行动”,实施“侨爱心工程”,满腔热情做好为侨服务工作。

  一是推进“维权行动”,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为侨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注新侨回国就业和创新创业遇到的问题,为新侨创新创业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涉侨信访调解、办结工作。继续开展“侨法宣传月”、“送法下基层进社区”等活动,加大侨法普及和监督执行的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依法维护侨益的共识。

  二是推进“关爱行动”,为侨胞提供精准服务。及时掌握困难归侨情况,做好关爱老归侨、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工作。继续举办“百名归侨看无锡”活动,开展“侨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给予老归侨以更多的关心照顾和精神关爱。针对新侨需求,充分发挥“新侨创业辅导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积极为新侨企业提供创业服务。

  三是推进“建言行动”,集中侨智反映侨界诉求。发挥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达民意、反映诉求、建言献策,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作用,努力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四是继续实施“侨爱心工程”,推动侨联公益事业建设。动员侨界捐助学校、卫生院、图书室等惠民项目和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帮困工作,打造面向基层、效果显著、群众欢迎的侨联公益品牌,促进侨联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4)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侨联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实施“强基工程”,在推动侨联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按照打造侨界枢纽型群团组织要求,完善基层侨联网络、增强基层侨联活力。切实做好“建家当友”工作,按照两个“五有”标准,建好“侨胞之家”。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在团结凝聚侨界群众上有新举措。注重发挥侨联下属各类平台载体在延伸侨联工作手臂、扩大联系服务侨界群众方面的独特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理顺机制、创造条件,使之成为侨联团结服务侨界群众、增强凝聚力的重要平台和有效依托。

  三是贯彻从严治党,在改进作风上有新作为。切实改进侨联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心中装着侨胞、密切联系侨胞、竭诚服务侨胞。以要真诚、要热情、要贴心、要实在“四要”为标准,引导侨联干部争当侨胞之友,成为侨胞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权益保障部牌子)、经济联络部。

  (2)下属单位:无。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各表说明如下。

  (一)市侨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市侨联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2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8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市侨联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95.87万元。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市侨联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2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2)经济分类:市侨联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2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7万元。

  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6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定额部分)5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36万元。

  (二)市侨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95.87万元。

  (三)市侨联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7万元。

  (四)市侨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8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7万元。

  (五)市侨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4万元,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六)市侨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36万元。

  (七)市侨联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财政府基金支出预算总计0万元

  (八)市侨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4万元,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九)市侨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36万元。

  (十)市侨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总计59.31万元,详细预算参见表十。

  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市侨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76万元,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6.3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9.5万元,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6年度支出预算总计295.87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4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6.44万元,较2015年度增加33.51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8.96万元,较2015年度增加5.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35万元,较2015年度增加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47万元,较2015年度增加3.49万元。

2016年度市侨联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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