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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无锡市侨联部门决算

时间:2016-08-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5年度无锡市侨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第九次全国侨代会精神及侨联章程,本着“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群众性、涉外性、统战性、民间性”的特点,履行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块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吸引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注重提高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海外联系优势,积极促进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帮助了解国外投资环境,融入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着眼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加突出做好海外引才工作,了解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分布状况、回国或来华创新创业意愿,积极引荐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

  (2)教育归侨、侨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鼓励归侨、侨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艰苦奋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3)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侨联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界别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市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侨界在人大中的代表性和政协中的特点与优势。协助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界政协委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他们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做好服务。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

  (4)代表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利益,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落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兴业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全心全意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和做好侨联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亲情中华”等主题活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亲和力、影响力。

  (6)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与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加强海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形成外联工作制度。

  (7)发挥“侨中有台,台中有侨”和侨联组织群众性、民间性、统战性、涉外性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侨务对台工作。

  (8)根据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市侨联常委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监督、检查市(县)、区级侨联的贯彻执行情况。

  (9)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重视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侨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侨联(本级)决算包括市侨联本级,无下属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 围绕“创业中华”主题,凝聚侨力服务无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富有成效。

  紧扣“创业中华”主题,主动服务我市“东方硅谷”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强与各园区、开发区合作力度,发挥“无锡新侨创业辅导服务中心”作用,为新侨企业来锡创业提供服务。一是主动服务基层,与各市(县)区侨联合作举办“创业中华”主题系列活动。二是争取上级支持,承办中国侨联“创业中华”大型活动。三是工作重心下移,加强为新侨创业企业服务。

  (二) 围绕“亲情中华”主题,拓展海外联谊涵养侨力资源活动丰富。

  紧扣“亲情中华”主题,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拓展侨联海外联谊渠道。一是组团赴台,进一步建立与岛内各大侨社联系。二是赴法演出,对外文化交流结出新成果。三是加强联络,深化与海外侨胞的侨情乡谊,促进我市对外友好交流。四是以文为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是搭建平台,促进中西文化交流融合。

  (三)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护侨“维权行动”效果显著。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维权行动”,依法履行维护侨益职能,使党和国家最新依法治国理念和举措深入侨心。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主动走进园区开展调研活动。三是依法开展依法护侨工作。四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是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联系合作,为多个新侨企业、新侨创业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今年,无锡市侨联被中国侨联表彰为“2011-2015年度全国侨联系统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四)创新工作平台举措,努力开展为侨服务“关爱行动”、实施“侨爱心”工程影响广泛。

  一是扎实做好关爱老归侨工作,继续开展好集体慰问活动。二是坚持慰问看望制度,主动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及生病住院归侨侨眷,并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好“侨爱心”工程,向市有关部门争取专项帮困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关爱老侨,强化困难侨界群众帮困工作。四是发动侨界力量回馈基层社区。五是推动侨界公益事业。2015年,市侨联、宜兴市侨联、滨湖区侨联被江苏省侨联授予“全省侨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优秀单位。

  (五)广聚侨界智慧诤言,主动推进参政议政“建言行动”反响良好。

  认真开展侨界参政议政“建言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一是组织侨界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二是组织专题调研。三是开展“国际化进程中无锡市侨力资源开发研究”课题研究。

  (六) 强化“建家当友”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扎实有效。

  一是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稳步推进。二是下属侨界群众组织活动有声有色。三是侨联委员联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委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侨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侨联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80.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5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和用于侨联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280.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9.6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据中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和用于侨联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0.5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级财政横向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9.23万元,减少94.76%。

  (二)支出总计280.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58万元,主要用于市侨联机关开展侨联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侨联机关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8.08%。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市侨联开展经常性项目支出,慰问困难侨界群众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36万元,增长34.21%。主要原因是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慰问困难侨界群众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35万元,主要用于市侨联机关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4.5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联本年收入合计2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6万元,占99.82%;其他收入0.51万元,占0.18%。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联本年支出合计28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7万元,占88.29%;项目支出32.80万元,占11.71%。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9.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7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和用于侨联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侨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7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7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和用于侨联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增加。

  市侨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商业服务业(类)

  1.其他商业服务业(款)其他商业服务业(项)。年初预算为32.8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侨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91万元。主要包括: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侨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侨联工作职能有所增加,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增加的业务经费和用于侨联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增加。市侨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91万元。主要包括: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49%;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出国任务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机票、住宿、伙食、城市间交通以及签证、保险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保养以及过路过桥费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92.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拜访市侨联的海外侨领、华人华侨以及上级侨联和兄弟侨联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520人次。主要为接待拜访市侨联的海外侨领、华人华侨以及上级侨联和来锡调研的兄弟侨联等。

  市侨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3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6个,参加会议920人次。主要为召开市侨联主席会议、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八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侨联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意见座谈会、加强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摄影协会年会、法顾委年会、百名归侨看无锡、侨界圣诞迎新联谊会等。

  市侨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80人次。主要为培训各级侨联干部在法律调解中的法律常识和知识产权实务常识,为新侨企业管理人员举办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元,本年支出决算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1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降低15.8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民团体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机关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支付机关老职工提租补贴。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支付机关新职工购房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5年度市侨联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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