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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侨联〔2016〕12号——关于深入推进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评选“侨胞挚友”的通知

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深入推进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

活动组织评选“侨胞挚友”的通知

 

各市(县)区侨联,江南大学侨联: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意见精神,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中国侨联“建家交友”的要求落到实处,市侨联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侨联系统组织评选“侨胞挚友”。

一、目的意义

    通过深入推进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侨胞挚友”典型,引导侨联干部进一步强化为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不断提高侨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把做合格党员的要求落细、落实,自觉在为侨服务中践行学做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引导侨联干部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积极适应侨情的发展变化,努力探索新时期为侨服务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为侨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侨联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努力做到知侨情、解侨意、联侨心、排侨忧,使侨联干部真正成为真诚贴心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使侨联组织真正成为温暖可信赖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

二、“侨胞挚友”标准

    “侨胞挚友”应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自觉践行“要真诚、要热情、要贴心、要实在”的要求,强化为侨服务意识,提升为侨服务本领,提高为侨服务质量,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积极贡献。

    要真诚:牢固树立为侨服务意识,摆正个人位置,端正服务态度,把侨胞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侨胞的需求当作自己的需求,无私为侨服务;对侨胞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每一位侨胞,不嫌贫爱富,不以身份取人,不以个人好恶取人;尊重包容侨胞,尊重侨胞的风俗习惯、工作方式及生活方式等,不打听、不干涉侨胞隐私,不向侨胞强加个人意志;坚持诚信待侨,讲实情、说实话,不讲大话、套话、空话,不作无原则许诺,不推诿不扯皮,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要热情:主动联系侨胞,侨务资源丰富地区个人经常联系的侨胞不少于100名,其他地区不少于50名。积极与侨胞开展联谊交流,且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微信、QQ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对待侨胞态度亲和,做到平等交流,以心交友,虚心听取侨胞意见建议,主动为侨胞解决困难出谋划策;言行举止文明,做到讲话谦逊友善,举止热情大方,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坚持首问负责制,对侨胞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做到有问必答、全程跟踪,最大限度地为侨胞提供便利。

    要贴心:时刻牵挂侨胞冷暖,全面深入了解掌握侨情,知道侨胞在哪里、想什么、需要什么,对侨胞情况做到“一口清”;经常走访慰问侨胞,每逢传统节日、侨胞生日或其它重要时机,及时向侨胞表达祝福问候;主动为侨胞解难帮困,在侨胞生病或遇到困难时,力所能及地进行关心帮助,组织志愿者关心服务孤寡老侨胞;做好个性化服务,针对老侨、新侨、侨商、侨眷等不同群体及个体情况,积极开展“点对点”个性化服务,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侨胞心坎上。

    要实在:真心实意为侨胞办实事,每年坚持为侨胞办几件实事。主动服务侨胞发展,积极为侨胞创新创业牵线搭桥,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介绍风俗文化等人文环境,协调解决侨胞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侨胞融入国内发展提供帮助;注意收集海外相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信息,主动联系海外资源为侨胞出国创业、留学、生活等提供帮助;切实依法维护侨胞权益,主动宣传涉侨法规,及时了解反映侨胞诉求,积极创新维护侨益的制度机制,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侵害侨胞权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侨界扶贫,主动向侨胞宣传国家扶贫优惠政策,与侨胞共商扶贫方案,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支持侨界脱贫。

三、组织评选

    评选对象:“侨胞挚友”评选对象主要是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以科以下专职侨联干部和兼职侨联领导干部为主,处级(含)以上侨联干部暂不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切实把“侨胞挚友”候选人推荐工作做细做实。推荐名额为各市(县)区侨联、江南大学侨联各1名,无锡市侨联机关1名。没有符合“侨胞挚友”标准合适候选人的单位,可不作推荐。

    评选程序:按照侨胞公认、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各级侨联民主推荐,严格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并公示,报市侨联。

    评选结果:市侨联将成立“侨胞挚友”评选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议,最终评选出“侨胞挚友”。当选的“侨胞挚友”作为侨联好干部标兵,市侨联将颁发证书、印发通报,在有关媒体上宣传其先进事迹,并从中择优推选2名作为江苏省“侨胞挚友”候选人上报省侨联(省、市“侨胞挚友”同一人不重复获评)。

    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侨胞挚友”评选工作一般每年12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各级侨联应按要求做好“侨胞挚友”评选推荐工作。报送要求:报送该年度《无锡市“侨胞挚友”推荐审批表》及个人主要事迹材料、相关数据、图片说明,以及本地区开展“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或通知等,并请于12月15日之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侨联办公室。联系人:姬艳军;联系电话:81827240;电子邮箱:19931044@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侨联要把组织评选“侨胞挚友”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争当“侨胞之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该项工作与创建“双‘五有’侨联组织”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评选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二要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侨刊乡讯以及侨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手段,大力宣传“侨胞挚友”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总结评选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争当“侨胞挚友”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把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要认真评选推荐。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工作总结,切实把侨界群众口碑好、为侨服务成效明显、综合素质强的侨联干部评选出来。要严格评选程序和标准,不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

 

附件:无锡市“侨胞挚友”推荐审批表

 

 

                                                                                 无锡市侨联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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