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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侨联〔2017〕14号——关于印发无锡市侨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印发无锡市侨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17﹞8号)文件要求,制定《无锡市侨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年8月4日

无锡市侨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贯彻《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锡财购〔2016〕11号),《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17〕8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市侨联政府采购需要,特制定内控管理制度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预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按规定程序审议批准后执行,并在侨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3、集体决策原则。市侨联主席办公会定期分析研究财务支出情况。重大经费支出,需经市侨联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4、勤俭节约原则。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全面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我会预算管理体系,每年在网站向社会公开。

    2、每年三季度前,各部室结合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编制本部室下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经财务初审→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整理汇总→提交市侨联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

    3、办公室根据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的各部室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编制市侨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上报市财政部门。

    4、各部室严格按核定下达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在预算额度内使用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追加(新增)项目,由职能部室事前提出追加(新增)预算申请,说明追加(新增)的原因或依据,经主席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予以追加(新增)。

三、政府采购程序

    经费支出采取先申请、再使用、后报销的审批程序。

    1、申请:各部室在上年度核定的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内使用经费。经费使用前,事先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应详细列明项目名称、申请依据和费用构成明细等内容→送财务审查通过→报分管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存档,并作为报销依据。

    2、采购: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选取所需商品的型号,通过询价和议价后,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3、验收:商品采购结束后,由办公室和保管人员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报销、固定资产登记等手续。

    4、报销:经办人填制《支出报销凭证》并签字,附(原始发票、政府采购证、经费使用申请表)→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验收人或证明人)→财务稽核(报账员)→单位领导审批→财务结算。无预算和超预算项目,不论金额大小,须在履行追加(新增)预算申请手续,并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

    5、其他:同类型商品每年集中采购一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采购次数的,由申请人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采购。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中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市财政相关制度文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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