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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侨联〔2017〕16号——关于推荐在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通报表扬的归侨侨眷的通知

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推荐在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

通报表扬的归侨侨眷的通知

  各市(县)区侨联、江南大学侨联,市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侨界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全市侨联系统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鼓励引导广大归侨侨眷以更大的热情投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伟大实践,根据锡委办发〔2017〕48号《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转发市侨联<关于筹备召开无锡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通报表扬一批归侨侨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全市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中的归侨侨眷。

  (二)名额:3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在江苏省侨联“七代会”上受到表彰的全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2.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热心侨务事业,积极为侨务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在引资引智引技和发展我市对外友好交往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

  三、推荐原则、方法及要求

  (一)注意先进性和广泛性。推荐过程中,既要坚持条件、严格标准,使推荐人选真正具有先进性;同时,又要注意推荐人选在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分布,使推荐人选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以利于调动各行各业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其中,要适应侨情的发展变化,推荐一定数量的新归侨侨眷、侨界高层次人才和侨资侨属企业家代表。

  (二)公开、公平、公正。推荐过程中,必须坚持条件公开、事迹公开、程序公开、群众公认。严格推荐工作纪律,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

  (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可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初步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严格推荐程序。由各享有分配名额单位组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审核,逐级上报。对确定上报人选,要认真把关,保证质量,在核准先进事迹材料的基础上,经所在地或单位的侨联、侨办或人事部门全面考核后上报。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所在地或单位组织、纪检部门的意见,并征得党委和政府(行政)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认真办理有关手续。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认真填写《在无锡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通报表扬的归侨侨眷呈报审批表》(附件2,亦可从市侨联网站http://ql.wu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后,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市侨联经济联络部,并同时报送推荐材料的电子版(联系人:许竹敏;联系电话:81827217,13395188518;电子邮箱:51459887@qq.com)。

  四、表扬方式

  对推荐产生的归侨侨眷,由市侨联和市侨办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在无锡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在无锡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通报表扬的归侨侨眷名额分配表》

             2.《在无锡市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通报表扬的归侨侨眷呈报审批表》

 

 

  无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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